通过不同订票方法,机票可能已包括或不包括您的行李托运费用。
*谨记只有网上预订才可获得最低格价的机票!
超过有关限制的手提行李将会被拒绝携带上机,并必须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或登机闸口把行李交付托运。
托运行李不得超过
超重行李可能需要收取额外费用,或透过货运运送。
我们建议您将个人及贵重物品如钥匙、药物、珠宝等放进手提行李。
在任何情况下, 托运行李内不准放入易燃液体、化学品或其他危险物品。
所有电子装置如需存放于托运行李中,必须于进行托运前完全关闭并妥善放置,以防发生任何意外。
如有任何疑问,请向我们的机场地勤人员查询。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:
所有在hkexpress.com进行的网上预订:
所有非经hkexpress.com进行的预订:
任何旅客的行李如超出相关的行李托运限额,将会被收取超重行李费用。
小型锂电池 - 携带小型锂电池如流动电话、相机、手表、流动音乐播放器及笔记型电脑时,必须遵守以下守则。
手提行李内:
托运行李内:
请注意:所有超过 2 克的不可充电型电池(如 C 型及以上电池)都不能存放于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内,此类型电池必须以货运形式运送。
中型锂电池 - 携带100-160 瓦时的中型锂电池如手提电脑电池、专业影音器材所使用的电池或医疗装置时,必须遵守以下守则。
手提行李内:
托运行李内:
旅客不可携带任何大型锂电池,包括移动工具及工业器材。如有需使用及携带电池供电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辅助行动工具,请参阅以下「把轮椅当作行李托运」部分。
行动不便的旅客所使用的轮椅将免费托运。
如果折叠手动轮椅不能安全地放在头顶行李舱上,我们接受将当作托运行李。请注意,虽然我们将尽一切努力不拆卸您的轮椅,但是为了符合安全要求,我们可能会根据您轮椅的大小决定是否需要拆卸。
如果您的轮椅使用电池供电并需要将轮椅作为行李运输,则需符合《IATA 危险物品条例》。如果您的轮椅符合《IATA 危险物品条例》,我们将要求您在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将轮椅交给我们,届时您将被转移至机场轮椅,直至登机。电池供电的轮椅将运输至飞机的货舱内,我们建议您携带轮椅的所有可拆卸部件,并将其置于客舱的头顶行李舱中。请注意,虽然我们将尽一切努力不拆卸您的轮椅,但是为了符合安全要求,我们可能会根据您轮椅的大小决定是否需要拆卸。
如果您的轮椅由湿电池供电,则必须取出电池,并放入密封且电池液不能渗透的包装袋中。该包装袋必须存放在客舱中。我们建议您使用相应的彩色胶带标记电池线,或提供详细的断开和重新连接说明,以便我们在您到达目的地时最好地帮助您将电池重新连接到轮椅上。
如果您的轮椅由不溢出电池供电,则电池可以保持在设备上。然而,如果您的轮椅没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有效装置(按键被切换至「关」的状态并被移除,开/关在「关」的位置,操纵杆快速断开等),则必须断开电池,并且保护电池端子防止短路。
如果您的轮椅由锂离子电池供电,请至少在出发前 48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,以验证您的轮椅和电池是否符合《IATA 危险物品条例》,从而使我们最好地协助您。
锂离子电池必须没有任何缺陷或损坏的迹象。轮椅必须作为托运行李运输。如果锂离子牢固地附接在轮椅的电池壳里,完全封闭且免受短路,则电池可以不必取出,对这些类型设备的电池尺寸没有限制。
如果您的轮椅有容易拆卸(可拆卸)电池的专门设计,则对电池大小有限制。该类电池必须取下,防止短路,携带并存放在机舱内。电池上必须显示(瓦特小时)大小,或者电池应标有电压和安培小时(或毫安小时)额定值,以便在必要时进行大小计算(见以下公式)。任何备用电池必须作为随身行李托运,必须保护电池端子以防止短路。只要单个备用电池尺寸不超过 300 瓦特小时就可以托运。如果每个电池的尺寸不超过 160 瓦特小时,则可以携带两个备用电池。 某些锂离子电池不会在电池标签上显示瓦特小时额定值。可用以下公式确定锂离子电池的瓦特小时额定值:
如果电池列出了安培小时额定值,请使用以下公式:
伏特 (V) x 安培小时 (Ah) = 瓦特小时 (Wh)
单个电池示例:
10 伏特乘以 28 安培小时 = 280 瓦特小时
280 瓦时小于单个电池 300 瓦特小时的限制,因此允许携带该电池。
如果电池列出了毫安时额定值,请使用以下公式:
伏特 (V) x 毫安时 (mAh) ÷ 1,000 = 瓦特小时 (Wh)
单个电池示例: 10 伏特乘以 28,000 毫安时 ÷ 1,000 = 280 瓦特小时
280 瓦时小于单个电池 300 瓦特小时的限制,因此允许携带该电池。
乘坐电池供电轮椅搭机时,请携带以下物品至机场:
请至少在出发前 48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,以验证您的轮椅和电池是否符合《IATA 危险物品条例》,从而使我们最好地协助您。